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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午餐 - 午餐 | 2024-06-13 | 人氣:504

澎湖縣湖西鄉西溪國小113學年度午餐供膳人員(廚工)第二次甄選

壹、依據:依澎湖縣政府訂定之午餐供膳人員僱用條件規定辦理。

貳、甄選名額:1名(具中餐丙級廚師證照優先,其次依成績高低列冊候用)。

  • 甄選資格:
  • 具中餐丙級廚師證照為佳。
  • 具中華民國國籍。
  • 需出具3個月內之身體健康證明(經公立醫院證明無法定傳染疾病、肝炎、肺結核、皮膚病等)健康檢查項目應包括X光、血清、皮膚、糞便、傳染性眼疾、肝炎(至少要有A型肝炎檢查)、傷寒、肺結核等傳染疾病之檢查。如報名時不及檢附,可於錄取報到時繳驗。
  • 無性侵害、性騷擾之犯罪紀錄者。
  • 男性無兵役義務或役畢或具緩召證明。
  • 同意辦理加入勞保。
  • 同意履行供膳人員管理要點各項規定(若曾在他校服務過者,應附離職同意書)。
  • 同意簽訂僱用契約。

肆、簡章索取:即日起於上班時間內,上午9時至11時,下午2時至4時,逕洽西溪國小辦公室;或於澎湖縣教育處網頁(http://www.phc.edu.tw/)與本校網頁(http://www.sips.phc.edu.tw/ )下載。(可提前報名)

伍、報名時間:

即日起至113年 6 月 19 日星期(三)下午13:30至14:30止。

陸、報名地點:西溪國小辦公室。(TEL:06-9921082轉17)。

柒、報名手續:限親自或委託報名,不受理通訊報名,並請備妥以下文件:

  • 填具報名表(請詳填各欄,並貼最近三個月內2吋正面半身脫帽照片一張,請張貼於報名表)。
  • 繳驗證件正本及影印本(正本驗畢當場發還。所有影印本,均請加簽名蓋章,自負法律責任)。
  1. 國民身分證,檢附正本核驗。
  2. 進用資格之相關合格證明文件,檢附正本核驗。

三、委託報名者加繳委託書乙份。

捌、甄選日程、地點:(如遇不可抗力因素,則延期甄選,時間另行通知)

113年 6 月 19 日(星期三) 下午15時。

※請於下午14:50前於本校視聽教室完成報到及抽籤,未報到者視同棄權;

  上午15:00開始口試,如唱名3次皆無回應則以棄權論。

※若前一招已公告甄選錄取名單,則下一招即停止辦理。

四、地點:西溪國小校長室面試,健康中心等候。(地址:澎湖縣湖西鄉西溪村130號。TEL:06-9921082轉17)

玖、甄選方式及標準:

一、口試90%-(含衛生常識、烹調知識、工作經歷、態度舉止等)。

二、特殊加分10%-(中餐丙級廚師證照以上或本校學生家長、志工)。

拾、錄取方式:

一、甄選結果,依總分高低錄取(若同分時,以具中餐丙級廚師證照者為優先錄取條件),總分低於(不含)70分者不予錄取,其餘列冊候用。

二、錄取名單確定後,於甄選結束當日下午5時前,公告於本校首頁(http://www.sips.phc.edu.tw/ )。

拾壹、應聘手續暨相關規定:

  • 公告為錄取者,最遲應於錄取公告隔週星期一下午4時前,攜帶原繳驗之合格證書及身體健康檢查報告書,親自到西溪國小辦公室(總務處)辦理報到事宜,逾期以自動棄權論,並由冊列人員依序遞補聘用。
  • 聘用期間:

自113年8月30日起至民國114年8月29日日止(依澎湖縣國民中小學辦理學校午餐工作要點府教體字第09200220661號函及府教體字第0970801313號函修正,每學年簽約一次,期滿表現優良者重新簽訂僱用契約,若未期滿即離職,則由候補人員依順位遞補)。

  • 工作時間:

    學生上學日之上午08時至14時(含休息)計6小時。

  • 工作內容:

依學校衛生法及其相關法令規定,工作內容為:

  1. 廚房烹飪之調理作業。
  2. 廚房廚具設施、設備及各類器材之維護管理與保管。
  3. 廚房及其設施、廚具設備與各類器材用具之衛生、安全之檢查、維護與整理 
  4.  
  5. 食物與食品容器品質之檢查及維護。
  6. 依規定將每餐供應之菜式,屬高水活性、低酸性之菜餚應至少各保留一份,
  7.    應標示日期、餐別,置於攝氏七度以下,冷藏保存四十八小時,以備查  
  8.   
  9. 各類菜餚之搬運、清洗、處理及調配。
  10. 每日廚房內外清潔整理消毒工作,保持每日廚房內外與周圍環境與設備的 
  11.    大掃除與消
  12.   

     8.其他學校交辦及指派之午餐工作(如協助午餐工作評鑑之相關事項)。

 

  • 應聘人員待遇:

依照勞動基準法基本工資時薪183元計薪(含自付保費、退休準備金等,如遇基本工資時薪調整,則隨同調整),每月依實際工作時數支薪,固定於隔月月初發放。另視工作狀況給予工作獎金。

  • 學校另行支付機關負擔勞保、健保、退休儲金及職災等費用。
  • 應聘人員因故離職或期滿未同意重新簽約者,依甄選候用名冊依序遞補。

拾貳、其它:

  • 甄選日程如遇天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拒之因素而無法進行時,考試得延後舉行。
  • 應考人之基本條件、報考資格、證明文件,如於錄取聘用後發現偽造不實者,均註銷應聘資格及無條件解聘,並應負法律責任。

其他未訂事項依【澎湖縣學校午餐工作手冊】辦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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