:::

公告 總務主任 - 訓導組 | 2023-06-15 | 人氣:135

轉知文化部因應「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」第10條之1修正條文業經總統公布施行,自112年6月2日起生效,請惠予協助宣傳並轉知所屬,請青少年及學生不要購買黃牛票、販售票券不能加價或以不正方式(例如使用外掛程式)購買藝文表演票券,以免觸法。

  •  
    1) 1120615拒絕黃牛.JPG
網友個人意見,不代表本站立場,對於發言內容,由發表者自負責任。
發表者
樹狀展開
:::

學校粉絲頁

宣導網連結